西北球队新疆广汇退出CBA,能否回归尚不可知。
这种幺蛾子事件其实在CBA历史上屡见不鲜,新疆队早年就曾因"官秀昌案"遭受过处罚;奥神队也因为与篮协纠纷不欢而散;
其它还有很多因为各种原因从CBA版图消失的球队,比如香港飞龙、台湾新浪狮、陕西东盛、河南仁和、湖北美尔雅、八一男篮……,其中也包括一支西南曾经的独苗球队,云南红河。
但云南跟新疆的退出方式不同,新疆是主动退出,而云南则是被强制退出。
2004年3月,云南红河州体育局牵头筹建了云南红河奔牛篮球俱乐部,红河州体育局局长韩志昆出任董事长。球队成立之初,四处招兵买马,请辽宁名宿吴庆龙执掌教鞭,麾下云集了欧阳贵景、孙凤江、肖卫国等一大批好手。他们打CBL联赛一路势如破竹,在当年8月份就拿到冠军。
放在往年,根据升降级制度,CBL的冠亚军是可以直接进入CBA的,但后面经过改革,意求效仿NBA等美国体育联盟,把升降级制度改为准入制,就是对要加入CBA的球队的基础建设、财政各方面情况进行调研、考察和评估,尤其是资金方面是否足够支撑运营更是重中之重。
云南红河身处西南边陲,按照CBA的标准,各项指标肯定都不合格。所以为了自己球队顺利通过评估进入CBA,董事长韩志昆做了很多经济投入方面的工作,比如兴建训练基地、购置体育设施等等,再加上篮协对西南地区的"照顾",比如主场球馆和飞机场距离太远,篮协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云南红河这才艰难通过评估成功进入CBA。但问题是他们落后的经营模式与当时潮流相悖,这为日后的破败埋下了伏笔。
但连续两年打进季后赛,对于一支菜鸟球队来说,成绩远超预期,但他们没料到这已经是他们最后的辉煌了,接下来便是急转直下由盛而衰。
屋漏偏逢连夜雨,同年4月,一纸诉状,云南队被告上法院,原告不是别人,正是昔日球队骨干吴庆龙和李晓勇。所为何事?欠薪!
其实欠薪这种事在当时的体坛屡见不鲜,不仅仅是篮球,足球界尤甚。因为欠薪导致球队战绩不佳,战绩差又导致降级,降级又导致上座率不佳、没有赞助,没有了收入就发不出来球员工资和奖金,环环相扣恶性循环,上述多支球队的消失也概因如此。吴李状告云南的官司弄的举世哗然,震惊体坛。随着媒体更多的跟进披露,云南队欠薪的事情才真正浮出水面。
原来云南队的虚假繁荣,看着波澜不惊。其实内里早就暗流涌动,早在2005年就有人举报过欠薪事宜,只是没有弄出水花,而且不仅仅是吴李两位被欠薪,全队上下包括青年队教练、队医、翻译、介绍外援的经纪人都有不同程度的欠薪情况,当初的球队元老欧阳贵景、遇俊锴、陈照升的出走,以及外援嘉伯的半路出逃也很大程度上跟欠薪有关系,据报道,他们是带着一大摞白条走的,数额巨大,共计数百万元。官司一出,韩志昆和他的云南队被迫站上了风口浪尖,好在这个时候的云南队还隶属红河州体育局,他们出面补发了部分球员的薪水和奖金,暂时安抚了众将士。
之后,球队改制,从国营变为民营,盈亏自负。韩志昆也从体育局离任,专心做起了董事长,意味着接下来云南队的命运走向全维系在韩志昆个人的经营之道上了。
这种情况下,球队人心涣散,甚至出现了以赵阿南为首的球员罢赛的情况。这帮球员干出这种事,也是无奈之举,因为他们的生活已经窘迫到连饭都吃不饱的地步,甚至因为球队拖欠房租,球员们打客场连住的地方都无法妥当安置。球员们哪里还有心思打比赛,球队战绩连续垫底。而他们的董事长韩志昆则玩起了躲猫猫,长期不露面,外界均猜测"躲债去了"。
忍了两个赛季,球队现状却没有得到实质性改善,他们听腻了空头支票的承诺,忍无可忍,便集体去篮协告状。外援嘉伯差不多在同时期把云南欠薪的事情捅到了国际篮联。诸多曾经在云南待过的老将也纷纷提起诉讼。红河州体育局发布声明,矛头直指韩志昆,称因其个人原因造成的债务由其个人承担。云南队风雨飘摇,韩志昆四面楚歌。
不见踪影的韩志昆在规定期限将至时,忽然露面。放话自己可以"卖金还债",声称自己在投资金矿和铅锌矿行业,但韩志昆多年混迹官场,商场并非他所擅长,金矿里能否有回报,并填上球队经济上越来越大的窟窿,必须划上大大的问号,而且还被专业人士一眼识破,这只是拖延战术,垂死前的徒劳挣扎罢了。
全队上下早就对CBA资质不存在过多幻想,他们甚至打算来年重新以年轻人组队参加NBL。投资人闻风而动,陆续有广东凤铝和四川金强与云南方面洽谈收购事宜。总之,云南红河奔牛俱乐部的失败基本已成定局。
此时,云南红河州领导牵头,纪检委、反贪局开始介入调查红河欠薪案,审计部门对俱乐部财务问题严查,并要求俱乐部官员和财务人员务必协助配合。2009年9月17日,云南红河主要负责人奉篮协之命进京汇报债务清偿工作。此时调查组也已查清情况,并通报云南红河俱乐部董事长已于2009年9月16日被捕。以反贪局为首的联合组不仅成功肃清了党政机关里的坏分子,同时这一事件加剧了云南红河俱乐部的湮灭,最终因无法按时还清债务,篮协给予云南红河强制退出的处理决定。
从此CBA版图上再无云南红河,从2004年开始,到2009年结束,云南队存活了仅仅五年。
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宣判,认定被告人韩志昆贪污、挪用公款、挪用资金罪罪名成立,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十万元。被告人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2644640.25元依法继续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曾凭一己之力占据了体育和法制头条的韩志昆最终沦为阶下囚,只是在面对判罚时。他既心有不甘,又心有戚戚,"我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河州的体育事业,现在我却一无所有",大有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无尸骸的意味,可是云南红河的命运本来也不该是这样的,本可以欣欣向荣的一支球队就这样在一片惋惜声里灰飞烟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