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选秀大会被誉为白金一代,有詹姆斯、安东尼、韦德和波什等一众天赋出众的新秀。可在当时并没有很多球队为之疯狂摆烂,只有骑士和掘金不相上下,比起当初邓肯的摆烂盛世差很多。
所以当年骑士为了得到詹姆斯,应该是没有像想中的那么难,但事实上并非如此。詹姆斯在2002年的时候就已经有进入联盟的打算了,他甚至向NBA联盟递交了请求,希望联盟调整要求球员至少完成高中学业的NBA选秀规则,不过最后被驳回了。
虽然有了这样的苗头,但是次年的詹姆斯并没有那么早决定是否要进入联盟(4月26日宣布参加选秀)。这让很多球队根本没有时间去做准备,毕竟球队摆烂并非儿戏,这是伤筋动骨的大事,所以只会有一些弱旅或者小球队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除此之外,詹姆斯高中生的身份以及小前锋的位置,这在当时并不吃香,大学生和内线球员必然是首选。
所以不排除出当时的骑士就是想重建,即便得不到詹姆斯,也有像安东尼和韦德这样极具潜力的超新星可选。
这样,骑士的最大竞争对手只有掘金了,那个赛季两队的战绩同为17胜65负(20.7%的胜率),而骑士最终以25%的概率获得了状元签,也顺理成章的拿下了詹姆斯。
至于詹姆斯当初为何要以高中生的身份进入联盟,有很多说法。例如詹姆斯因为参加了两次高中全明星赛,自动丧失了进入NCAA的资格,所以不得不提前进入NBA联盟。显然这样的说法并不合理,我更愿意相信耐克私下给了詹姆斯7年9000万的合同,所以规定不准富翁读大学(简直扯淡)。
说白了,当时的詹姆斯已经有了很大的名气。各方资本都想得到这块肥肉,再加上当时詹姆斯的家境并不是特别好,所以无非是金钱利益的问题,早进NBA就能早点多挣一年钱。